关于校友(及社会各界)捐赠答谢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人:校友总会  发布时间:2017-07-20   浏览次数:644

四川西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校友(及社会各界)捐赠答谢实施办法

(试行)

西华基金〔2017〕02

  

为了切实做好校友(及社会各界)捐赠的答谢工作,按照国家民政部、省民政厅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四川西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章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对学校(或师生)给予捐赠的广大校友及社会各界人士和企事业单位。

二、答谢方式

1、授予各种名誉称号(杰出校友、优秀校友、名誉教授、名誉校友等),颁发荣誉证书,对捐赠者进行表彰。

2、利用学校的网站、报纸、校友刊物以及社会媒体等进行宣传。

3.以其他方式向社会宣传捐赠者的突出事迹,并写入校史。

4、邀请捐赠者回校参加相关活动(校庆、各类捐赠仪式、座谈会等),让捐赠者见证学校的发展、见证受益者的进步和成长。

5、对大额捐赠者,参照《四川西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校友(及社会各界)大额捐赠答谢实施办法》(见附件)运作。

三、工作流程

1、确认捐赠项目和捐赠者:由基金会秘书处根据签订的捐赠协议、捐赠资金到账情况、捐赠项目实施情况等确认需要答谢的捐赠者。

2、提出答谢方式方法的建议:由基金会秘书处根据本办法提出答谢的方式方法的建议方案。

3、召开基金会理事会研究审定需要答谢的捐赠者(单位或个人)及答谢的方式方法。

4、以适当的方式(召开捐赠者和受益人见面会、座谈会、表彰大会、邀请捐赠者来校参加有关活动等)表示答谢。

四、捐赠管理

所有捐赠资金一律进入“四川西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专用账户,由基金会秘书处按规定出具捐赠专用票据,实行专项资金管理;实物捐赠由国有资产管理处登记管理,学校基金会备案。

五、监督机制

各类捐赠项目的答谢情况均由教育发展基金会监事全程监督,根据需要可随时提出咨询。

六、捐赠办理方式

1、校友个人、地方校友会和社会各界捐赠,请与教育发展基金会联系并在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专用账户或者学校国有资产管理处办理相关手续。

2、具体捐赠方式:

资金:

开户账号:123949622572

开户名称:四川西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开 户 行:中国银行郫县红光支行

实物:

  接收单位:西华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

地址:西华大学第2办公大楼

七、其它

1、基金会秘书处在学校基金会理事会的领导下,主持受理捐赠者的各类捐赠工作。

2、本办法由四川西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负责解释。

  

四川西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017年7月11日


附件:

  

四川西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校友

(及社会各界)大额捐赠答谢实施办法

  

西华大学热诚欢迎广大校友、社会团体、各界人士支持学校的发展,积极向学校捐赠资金或物资。为了对大额捐赠者表示答谢,特制定本办法。

一、捐赠方式

1、以大额捐赠资金或实物方式对学校的无偿资助。

2、资助学校修建标志性建筑、纪念雕塑等。

二、捐赠项目

1、学校的建筑物、广场、道路工程类;

2、校园景观类(包括主题雕塑、景观性雕塑、纪念性雕塑、宣传栏等);

3、园林绿化类;

4、图书设备类;

5、奖学基金、助学基金或教学、学术基金类。

三、答谢方式

(一)建筑物、广场、道路工程类捐赠

1、捐赠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者可酌情冠名校内小型建筑物、小型报告厅等。

2、捐赠人民币100万元及以上者可协商冠名校内报告厅、校内一般道路、中型建筑物等。学校将为冠名企业、个人在其冠名建筑物旁显著位置立碑铭刻企业或个人简介。

3、捐赠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者可协商冠名校内主要广场、大型建筑物、主干道等。学校将为冠名企业、个人在其冠名建筑物旁显著位置立碑铭刻企业或个人简介。                                                   (二)校园景观类捐赠

        1、捐赠人民币50万元及以上者,可冠名宣传栏等。

2、捐赠人民币500万元及以上者,可冠名大型主题雕塑、景观性雕塑、纪念性雕塑等。

  (三)园林绿化类捐赠

根据具体的树种及种植区域确定捐赠价值及答谢方式。

  (四)图书设备及其它捐赠

  高质量的图书、期刊、资料,图书馆专用设备以及教室课桌椅、学校建设基础设备等根据具体捐赠的价值和捐赠者的意愿进行协商。

(五)奖学基金、助学基金或教学、学术基金类捐赠

以捐赠者的名字或根据其意愿命名。

        (六)对提供大额捐赠的地方政府、学校、科研机构、企业及个人,在国家法律、法规、学校制度允许的范围内,在人才培养、科研合作、技术开发、成果转让等方面优先开展合作。